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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name is Phil @ My territory

老朽不朽 撒娇不娇

Oscillations_Dangereuses_by_ctrc(一)我不愿被世俗视为英雄

     英雄退无可退,英雄如此罕见,英雄变成了一件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事情,性价比太低,同时吃力不讨好。有意想过做英雄的人,纷纷变成了碌碌无为者,胸无大志者,顾影自怜者,还在蜕变着的预备英雄,已经有了悲壮的姿态。我不想成为英雄,也不打算加入英雄预备队,我自己排泄,自己消化,这就是我的状态,然而,新陈代谢之间,我也有局外人不得而知的快感。只对女人感兴趣,只对活色生香、热气腾腾的现实生活感兴趣,虚无的妄想,任性的个人情感喷薄一屁不值。事实上,它们早就该被这样对待了,我愿意在一个女人身上浪费全部的才华,而不愿在世俗的心目中被视为英雄!!!!!

(二)80后一代

      再过两年,所谓80后出生的第一批人将会步入而立之年。过不了几年我也将步入后尘,最近总是会梦到一些零碎的片段“小时候被委屈的零星小事,忙碌的父母,放学后空荡荡的家,机器猫,小霸王学习机.....”我都将他们记载下来,以示回忆的痕迹。希望可以和所有曾经有过同样经历和感受的人用共同的心情来温习那些带有缺口却依旧温暖的记忆,因为记忆永远不朽。

    有人会问我记忆真的永远不朽吗?这个问题我只能到具体的语境中才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但至少在这里我可以肯定的和你说,太早的沉溺于往昔,未必会不朽。但是每个时代都不乏得意洋洋的老朽之辈。而这些人,最乐意去相信的就是自己的不朽。说白了,世界从某种意义上说,还是属于所谓报纸上讲的“年富力强”的中年一代。但80一代目前所提供的公共文化产品,整体上也未免过于贫瘠。在一个阿猫阿狗都在谈多元化的年代,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扭曲的世界

the_breakup_call_by_michyy
 
 
   我在想,这个世界上是不是有种人天生就有这样的本事,能在多个身份间游走,并且不着一点痕迹。左手画圆,右手画方,可以一样圆满。当我的灵魂从现在的肉身中抽离,不带一点痕迹的走进下一个肉身的世界里,所有的事情都熟悉的像过去一直重复上演的一般,下意识,自然的,浮现出那些碎片,拼凑出我的过往!

Park2:四月的一天

   摇滚这东西,对于八零后的小辈们来说,有人喜欢Nirvana般伤花怒放,有人喜欢Radiohead般低迷颓废。正如喜欢Nirvana的会说摇滚是生活方式,而喜欢Radiohead的会说摇滚是生活态度。而我因为发现像“与其苟延残喘,不如从容燃烧”这样的摇滚教条更多时候也只是被摇滚迷和伪摇迷挂在嘴边而已,所以我现在倒是倾向于摇滚只是种音乐形式。

   就像有次我拿着大麦的胖NANO听,竟然发现里面的歌没有一首是以前我们共同欣赏过的,一个听英伦的小青年现在满耳塞的全是哥特、黑金、死金。我说大麦你变了嘛?他确耸耸肩若无其事的说自己一点也没变。

   于是想起“改变”这样一个沉重的话题,想起大学四年,想起那几个和自己或多或少有些关系现在有非亲非故的人。大麦一直被我视为是最铁的一个哥们儿。只记得晚自习前的大课间去后面和他听那些英伦,那时他是我的启蒙吧。如今这些记忆中的片段。好像被岁月洗刷的越来越鲜活。充斥着我不断的向往。

   四月一天的那个晚上,在电脑前和大麦聊天时他跟我说今天是cobain的忌日啊。他说converse出了好多双cobain的纪念款,然后把网页的链接给我看。我嘴上骂这又是商业赚钱的不二法则,可心里还是想哪怕能入手其中的一款,也会让我自己兴奋半年吧。大麦说《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越听越有味,他问我今天特地的听了什么没有。我说我没感觉,今天和昨天有什么不同,甚至忘记了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

   以前我也有自己特别迷恋的某种东西。那种单一与痴情,每个孩子都会有的吧。然后是不是随着那个叫成长的东西而把我们自己迷失在里面,再然后自己就和那个以前的你渐行渐远,甚至背道而驰,好像一个肉身里活过2个灵魂。难道这就是那个叫成长的东西?除了收获是不是还充斥着失落,我领悟不到……..

   4月的一天,我会特别的想念大麦这个哥们,还有那些在我生命里经过停留又路过的人们,想起之前和某人开的玩笑,想起之前和某人躺在草地上晒太阳,想起之前和某人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以及过去的美好时光和那些存封起来不愿去触动的过往。然后觉得是不是其实你与昨天的我,活到今天变化甚多。或许能想想就好,在四月的某一天,在某月的某一天…

Love me,or hate me?

mAn_of_the_moon_by_PiZZaDreaMs  (一)  the Veronicas

      不是摇滚贬值,是这个世界发育的太快。The Veronicas一番心血推出的《 Hook me up 》我很欣赏她们的改变,在Girl Rock风潮大势已去时,姐妹俩摇身一变成性感的电音杀手,试图以跳跃的节奏和迷幻的电子流行继续捕获你的心。

     在The Veronicas刚出道的时候,人们迫不及待地将她们归在Avril那堆,因为不论从声线,爆发力还是歌曲的风格,她们都是极其相像。主动大胆的剖白,流行朋克的节奏,朗朗上口的旋律....这些披着摇滚外衣的流行小调,没有成为时代的附属品,至少,在那个Girl Rock风格泛滥的年代,她们凭借着鲜明的个人特色,在流行音乐界也抢到了一块自己的地头。一张专辑,两个澳洲MTV音乐大奖,诞生了《 4 EVER 》这样的热门单曲,第一张专辑被AMG给予近五星的高分....,这些荣耀让人们以更加慎重严苛的态度来等待姐妹俩下次的重拳出击。

    《 Hook me up 》完全找不到《 The secrets of life 》里那种纯粹的摇滚风格,取而代之的是急促生猛的电音节奏。开篇曲《 Untouched 》的前一分钟是Jess和Lisa的快速念白,之后便是融合了电子摇滚的招牌式高音,如果说这一首只是预热单曲,下一首同名主打《 Hook me up 》则完全入了电子乐的门道,整齐的节奏让人不禁想摆脱束缚跟着她们一起舞动。另值得一提的是Tatu的《 All about us 》正是出自她们二人之手。“Girl Rock”这个词现在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蔓延开来,一段时间内,它几经代替曾经由小甜甜等人创下的Teen-Pop,成为流行音乐界的热门词汇。那个时候,只要是个青春点的小姑娘出道,看着吧,甭管是唱片封面还是歌曲,都得和“ Rock ”这个词扯上点关系。那些习惯了地下生活,每天咆哮怒骂这个世界的摇滚青年们,心里也泛起了嘀咕:怎么现在摇滚这个词儿,这么不值钱?

The Veronicas —— 《4 ever》 、《 Hook me up 》、《 Untouched 》、《 Everything I'm not 》

     推荐这个东西,其实我打心底明白,即使我再怎么把这张专辑,捧得天花乱坠,也都是无济于事。正如某句名言所述: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某某某某。在听到这张专辑之前,你完全没有必要同意我任何一个观点,更犯不着对这篇东拼西凑的文章,发挥什么惊人的想象力。你所要做的,不过是点击几下鼠标,去亲自体验下,电音的迷幻。

(二)Song about me

      忆不起的是某年某月具体镌刻的情节,拾不起的是曾经铭刻于心的人的面庞。于是有一天,过往便都化作那叫记忆的小兽,蛰伏在心中某个柔软的角落长眠。年少的时候,情绪是一条暗涌的河流,不动声色地隐匿着不善于表达的丰盈情感,我把它们寄托在了我的梦上,那是多不容易才找到的一个解脱方式,于是我背着它,走得决绝,走得满溢希望。直到有一天,决绝的脚步已经有些迟缓;有一天,想要静静生活——却发现它们已深深根植于灵魂中,也只有它才是永久陪伴在身边的伙伴。

不应该只有一种定义

forte_mare_flayer_by_linnch       我约会过的每一个人,我的朋友,和我发生过争执,抑或者是我深爱过的人,我都会保留很多他们的照片,这或许算得上是另一种形式的“日记”吧。而我能给你们留下点什么?

      在一个只有海报,mp3的房间里看起小说来,其实是很舒服的。只是一本很简单的书,说的是一个异乡人的故事。

     面临毕业找工作的时候,履历表被写的如同涂鸦,面试更加的醉生梦死:

     “ 特长 ”

     “ 红烧鱼,咖喱牛肉,漫画,小提琴,西班牙语,法语和意大利语。 ”

     “ 人生理想? ”

     “ 能养家,开心 ”

     “ 英语六级过了么? ”

     “ 没考 ”

     “ 我们就认六级,你没戏鸟。”

     “ 那就把车钱给报销一下吧。”.......

      这些混沌的时日仿佛随着冬天明亮的白昼而浅淡一划而过。一层海水若冰镜,浮上来是暴风骤雨,溺下去是混噩窒息。这两者相隔之近令人发指,似乎不去战场便失去了存活的意义....

      我想起我一特执着的朋友,也是我认识的人中,最明确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人,他能看淡一切诱惑,就为了自己的梦想.....某种意义上说,我嫉妒他。(几年前的一个场景)内天我和大海还有M兄在北京一处神聊,聊到了情怀这么个东西。大海的表示,高端地超越了当年的愤青身份以后,最恰当的描述就是“还有一丝情怀尚在”而饭店里适时的想起了张雨生的《我的未来不是梦》。然而,面对这个一团和气又很执着的大海,我和M同志,在目送他远去的时候领悟到,能够侃侃而谈“情怀”而不那么死磕的前提,是有我们这样温暖的亲友团呵护,而且将来他必须得是个青年才俊。

      或许说北京那个奇怪的地方,能够让人迅速变成浮世绘中的一个荒诞戏子,你见台下有观众,你见街角有狗和麻辣烫。就是这种优雅腐败的生活,让人在墙根儿冷不丁的放声大哭,就是这种破败的文化小曲,让你让我在寒风中觉得明天就是非洲的盛夏。我走前就说过北京是一个看起来很大其实很小的巴掌一片地方。也许这种半中半西的矛盾人格会让人撞墙。另一种极端就是去搞Grunge.这是种妖术,当你一脚迈进一条大路,就有人告诉你:“此路不通”,当你往前看,他说“走进去的人都死了。”身后鸟语花香,可是你还是走了进去,昂首阔步的走上了这条不归的前面都是野狼和尸体的大路,那么这样的你,如果不是勇敢就是蠢,再要么,你超度了,你从开始就知道,活着就是死亡的前奏。

      所以这一切根本没有什么。

      我不在意Grunge是什么,我也没有要坚持它,那都是别人创造的东西。曾经有一次,二环某处我们把几个嚣张的小青年打翻在地,然后迅速闪人。在我冲进地铁的瞬间,或许是紧张,我拿起了一根烟,但是没有点着,我们坐在那里,蜷起腿,开怀大笑。我不记得旁人看待我们的表情了。反正我没有想任何东西,也许那时候,我相信我不是一个消极的人,那时候我唯一的念头就是要回家,我想念在家里的父母,就那么平静,好像北极的冰块一样,任由海水湍急奔涌.....

我读故事给你听

this_feels_untitled__by_lithp      我读个故事给你听:以下是一本书的其中一段......

      小王子遇见狐狸,是他在哭的时候,小王子因为难过请狐狸陪他玩,狐狸拒绝了。

      “ 我不能和你玩,我还没被驯养”

      “ 驯养?什么叫驯养?”

      “ 这是常常被人们遗忘的事情,”狐狸说道,“ 它的意思就是‘建立关系’。对我而言,你只不过是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用不着我。对你来说,我不过是只狐狸,就跟其它千万只狐狸一样。然而,如果你驯养我,我们将会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将是宇宙间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 我有点明白了,”小王子说,“ 有一朵花我想她已经驯养我了。”

       “ 很有可能,”狐狸说道,“ 地球上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我的生活很简单乏味。我捕捉鸡,而猎人捕捉我,所有的鸡全都一样,所有的人也全都一样。我已经厌烦了。不过,如果你驯养我,那我的生命就会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声会变得跟其他人的不一样。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而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然后,你看,看到那边的麦田了吗?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来说一点意义也没有。麦田无法让我产生联系,这实在很可悲。但是,你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如果你驯养我,那该会有多么美好啊!金黄色的麦子会让我想起你,我也会喜欢听风在麦穗间吹拂的声音。”

   “ 那我要做些什么呢?”小王子问。

   “ 需要有非常的耐心。”狐狸回答,“ 首先,你必须离我稍远点,就那样,远远地坐在那边的草地上。我会用眼角不经意的瞟你,这时,你什么也不要说。言语可是会导致误会的,然后,你可以一天天的向我靠近.....”

     第二天,小王子又来了。

    “ 你要能在每天同一个时间来就更好。”狐狸说道,“ 比如说你在下午四点来,从三点钟开始,我就开始感到很快乐,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来越感到快乐。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发现了幸福的价值,但是如果你随便什么时候来,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准备好迎接你的心情了,仪式还是需要的。”

     小王子驯养了狐狸,可是小王子还是离开了狐狸。“ 那你还是没得到什么好处!”

     “ 不,我得到了好处!现在我拥有麦子的颜色了。”狐狸又接着说:“ 再去看看那些玫瑰花吧!你一定会明白,你的那朵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玫瑰。你回来和我告别时,我在赠送给你一个秘密的礼物。”

      于是,小王子又去看那些玫瑰花。“ 你们一点儿也不像我的玫瑰。”他告诉她们,“ 你们现在什么都不是。没有人驯养过你们;你们也没驯养过任何人。你们就和我的狐狸以前一样,她曾经和其他千百只狐狸一样,但现在她是我的朋友了,从此以后,她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狐狸。”“ 你们很美,”他继续往下说,“ 但是很空虚。没有人会为了你们而死,没错,一般路过的人,可能会认为我的玫瑰和你们很像,但她只要一朵就胜过你们全部,因为她是我灌溉的那朵玫瑰花;她是我放在玻璃罩下面,让我保护不被风吹袭,而且为她打死毛毛虫( 只留下两三只变成蝴蝶 )的玫瑰;因为,她是那朵我愿意倾听她发牢骚、吹嘘、甚至沉默的那朵玫瑰;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一本薄薄但插画优美的小书............从开始到现在,我只觉得自己更像是这个小王子 。           ——《The Little Prince》

Baby It's cold outside

_goodbye_summertime_by_lithp (一)时机未到

       我想生活中最难忘的时刻,必有一些是和音乐联系在一起的,那些或者清丽,或者素淡,或者绚烂,甚至阴郁的光影印象,伴随着或轻扬悠长,或凝重沉缓,或婉约细密,又或热烈激越的旋律流转。闪耀在生命五光十色的切面上,就像是舞台上一出出的戏,诉说的只是故事最感动人的一部分,我站在人生的背面看自己,不再苦苦追求开始或者结尾,依稀能听见曾经心动和心痛的声音。

      二十几岁的年纪,长在宽裕温润的环境里,却总是想要去远方,爱着,牵挂着自己幻想中不同的世界,不同的生活,盼望着踏上新的土地的一刻就是明亮耀眼的开始。人年少时最飘渺的幻想总是伴随着最执著着的情感和最坚强的意志,即使是自虐的千疮百孔也百折不挠。随之而来的是忧伤如水到处漫延,拾掇不起。

     有人说My Chemical Romance是那种阴郁气息的叙述者和传播者,忧郁的敏感的歌词舞台上声嘶力竭的感情和迸发。都是在理想世界打拼的积累,而这几个小伙子,依然画着黑眼圈在暗色调的背景前露着不痛不痒的表情。我喜欢听他们的歌,不管是《welcome to the black parade》还是《i don't love》还是《disenchanted》总会在心底泛起涟漪。有点恨恨的。My Chemical Romance的歌适合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听。就好像是下午四点半钟光景,天空暗黑而阴沉,一个关于雷雨的前兆,在这些气息里明澈却不甚清晰的游离。无光线的房间,窗帘下的阴影像是某个让人安逸的梦境,气息微弱,轻轻碰触就会死去。靠着软软的被子,感受他们挥洒的汗水和泪水,蒸腾成一阵阵的水汽。涌进来将自己打湿,那一拨存在于社会一角的灵魂孤独却挺着胸,让人忍不住心疼。和音乐沉浸在黑暗中,错觉般的以为自己和那些灵魂惺惺相惜——没错。我们都被抛弃,被遗忘,他们在挥洒他们青春的时候,我却任凭时光将我吞噬。

  (二) 生活的距离

     一个很老套的问题:永远有多远?然而从始至终都没有人可以回答上来。有人说我们死后会走上奈何桥,喝下孟婆汤,之后经历六世轮回,到下一世,继续寻找自己的恋人。我却觉得,永远,就是一辈子的距离,这个距离或者很长,从南到北,经历无数的温暖与寒冷。也可能很近,近到我离你只有短短的几步,却依旧进入不了你的心。有时候,我们知道站在对面的人最喜欢的颜色,最爱吃的东西,最可爱的小习惯,却始终不能让那个人把心里的大门敞开。于是这样短暂的距离,就显得格外的遥远。是放弃或者是继续,都取决于我们对生活对感情的态度,要知道,有一种温暖,是可以溶掉所有冰封的感情的。当然这种温暖,不一定就是那个叫爱情的东西。

     幸福于痛苦,之于你我,都是一样,一样的甘甜也是一样的苦涩,或者我们应该试着用自己卑微的幸福去感动其他的人,可能只是一个微笑,一个动作,再或者,是一句真诚的歌声,歌声中无时无刻都在讲述着生活的故事,讲述着人与人之间最简单也是最珍贵的感情。音乐结束时的异常空灵且有缘,或者就是因为生活还有太多的未知和困苦,我们总是想要成为某个人,却总也不知道,其实我们就是那个对于自己来说最伟大的人,而那些微小的感动都是我们莫大的幸福。打开窗户让阳光照进来,轻轻的微笑,把自己卑微的感动,送给整个世界。一直觉得,音乐是最直白也是最隐秘的语言,你可以轻易的从中发现那些或者热烈或者低调的感情,也可以从中看清真个世界。有个朋友和我说,有一种东西可以令自己迷恋是一种幸福,细想一下也是,这的确是一种幸福,幸福可不是随便就能捡回来的。

扉页的文字

08789_by_SoulSucker (一)扉页的文字

        “莫逐有缘,勿住空忍,一种平怀,泯然自尽”——扉页的一段铭文,字字隽永。

       这16个字来自僧璨的《信心铭》——佛家禅宗修学的指导原则,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凡夫烦恼的根本,是得失心的增长,想要达到更高的境界,必须在一切环境中不起妄念,不起分别,不起执著,不起心不动念,由此得到清净。即“空”。

  (二)《Dream

         小红梅在灿烂的阳光下结果,主唱的咽声显得铿锵有力而又悠扬和煦。

       能让你感到满足和释放的一定是梦想,可当我们面对那些看似毫无意义的几何图形,或者是一道物理题而抓耳挠腮,想直接拿把刀冲向出题人的时候,我们湮没在了无穷无尽的叹息里。说起来好笑,记得以前上学的时候,又一次在听数学老师讲题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我以后根本不会需要这些知识,难道我从大连到上海还要画出草图来勾勒最短距离么?扯蛋!而有时候,我不禁哑然失笑。如果那些设计师没有这些知识做基础,那现在的一切制成品是怎么来的呢?不可能真的存在所谓的“创造论”吧?

       一个又一个的问号,一个比一个大地打在我眼前,“嗖”的一下把我的脊梁骨透穿了两截,顿时有种想瘫软在地的冲动...

     但现实毕竟是比生活更深一层面的东西,至少在生活里我可以借助夜晚的沉睡甜滋滋的美梦一场,毫无羞涩地任口水流淌一把。可现实实在是一面太精巧的镜子,镜中的世界是那么的清晰而逼真,让你感觉有种吃了薄荷而瞬间清醒的味道,你甚至可以感觉到它残酷地宣判你的无知和天真,并处以监禁终生去面壁思过的判决。它吞噬了你所有的幻想和期待,那种被现实深击一棒的感觉我无论如何也忘不掉。眼前漆黑一片,脸上分不清是悲愤的泪水还是给吓出来的冷汗,还有放大的瞳孔在黑暗中茫然的瞅着,一次又一次地领悟到现实真的很可怕。

(三)我还记得

      踏着细碎的节奏,品味着,品味着不知从什么年代涤荡而来的旋律,享受着一种隔离尘世的氛围,我没有说错!以前已经是一段被遗忘的故事,一曲被时间抹去铅华的亮色。还有几个人记得你,婉转自己诗人一样的气质,演奏着远古的感动呢?也许只有我,还记得你这么一个人,曾经有过这么一首歌......

PS:    21世纪最缺什么?人才!21世纪最不缺什么?压力!这不那著名的XX公司又死了一个,上回是过劳死,这回是自杀,原因都一样,压力太大。是啊。现代的生活的压力太大了,孩子们拼了老命考个文凭出来不一定能找到工作,找到工作不一定能买得起房子,就算买了房子活着也不开心,房奴咧,能开心吗?我的同事透支三张信用卡供一套房子,卡奴房奴都兼其身,惨不惨?就算是这样物价还在嗖嗖涨,鸡蛋涨完猪肉涨,猪肉涨完泡面涨,泡面涨完豆浆涨,原来5块钱的“民工盒饭”据说半年涨了1/2!别想了还是冷静冷静吧,送几首能迅速让你心平气和下来的歌曲》

(Analyse) ---- The Cranberries   (Sheila)---- Smashing Pumpkins   (Polyester)---- Maximilian Hec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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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ll_in_Love__by_Diabolow       我因采用莫里哀喜剧中唐璜的明智选择——做一个伪君子——使得我的生活庸碌麻木。所以我总渴望并享受那些哪怕只有片刻,但让灵魂离开自己平常生活的时刻,我不会巫术,也不是神,所以灵魂的旅行总要借助外物,譬如电影,譬如小说,譬如音乐。

       因为喜欢的音乐电影都偏小众,而常找不到知音,加上言语上不懂自然地婉转,总有一些人认为我瞧不起他们喜欢的音乐、电影...而招致很有挑衅意味的“你听音乐是为了什么?看着点电影有什么意思?”他们觉得我是为了特立独行,是为了标榜自己的品味,对于这些我有比言语更好的武器——了解他们喜欢的风格,再从自己的收藏中找出合适他们口味的音乐、电影(我听的看的相当的杂),一旦他们爱上你推荐的音乐、电影,他们便不在怀疑。不过,我不用言语去回答其实另有原因,本身只是喜欢音乐和电影,但是没有去认真的研究,经常会有一些熟悉的旋律在耳边出现的时候,我却想不起出自谁人之口!叫什么名字!而最重要的是——我发现自己喜欢音乐、喜欢电影是因为它能带我离开自己的生活。

       假想自己是剧中的人物,体验一段不同的人生,完成一些伟大的事情,或者更夸张些,和Patti、smith、Lggy、Lou Reed 他们生活在同一个年代。那么我可以个他们一起疯狂。我们一同年轻,一同折腾出自己的声音,一同嚣张无畏地挥舞着征服世界的旗帜,披荆斩棘越过一切阻拦,大声地摇滚在路上,然后在一同老去,被新的时代遗忘。

       总是有一些音乐电影能让我爱上里面的世界:一个阴雨绵绵的小镇,有着连绵的田野和泥泞的小路,路边几个歪斜的电线杆伴着虫鸣。像是八九十年代欧洲文艺电影中的情景,陈旧但非破旧的质感,一切都散发着一种恬静又浅浅惆怅的味道,仿佛那里所有的人都懂得聆听雨水打在叶子上的声音,懂得闻初夏田野里的青草气息,懂得在炉火边靠在长椅读书至深夜的满足感。懂得睡前和爱人呢喃的甜蜜。

        我在脑海中搜索这个伊甸园的地址:冰岛太小,对她的子民来说缺乏离世的感觉。法国浪漫,却欠了想象中的那份寂寞。挪威的沼泽太荒芜,阴冷,少了些许的亲切.....英国?对英国!正符合那种阴湿的天气和文艺的气质!“二百二十二天的光明/终会被黑夜取代/诗人的灵感/也终将会被磨灭/我期待着黑暗/能伴我走到生命的尽头/黑夜环绕着/在这日升日落的海岸/我多么希望能随着日落一去不返/和你一同感受着悲伤长眠在一起。”(出自Sleeping Sun Nightwish)孤寂的觉悟。黑色的浪漫。

       我也许只会坐在湖边,和我的maomao看同一片天空,呼吸同样的空气,同样地随时光流逝渐渐变老,可能有人不解甚至嘲笑,但他们不知道,眼前这两个躯体的灵魂,和他们不在同一个世界,那是多么奇妙的感觉。可是音乐电影终会结束,生活却要继续。当最后一个音符熄灭,虚构的世界消散。我终将失望的发现,不过是坐在湖边......

        后话:我这辈子恐怕一半是要奉献给做梦的,而另一半痛苦的现实我也想把它当成木梦来做。麻木不仁也好,多愁善感也好,仅仅是别人看到的然后用来形容我的词语。而最真实的往往埋藏在自己内心深处。根深蒂固!

Parkour 飞檐走壁

       Someday_soon___by_x_princess_n0_mad_x (一)  J

        不是每一束阳光都可以穿过浓密的大树普照大地,不是每一个天使都穿得干干净净地在天堂里梳理羽毛,更不是每一分钟每一秒你都可以遇到幸运的女神眷顾。成功时总是让人的形象无限的膨胀,让所有人记得你,而失败的滋味只有自己才会知道,人行走在这个世界上,有多少天,做多少事情是可以完全得心应手?无论你做的好坏与否,总有人可以像你指责,有些事,没有选择。顺其自然吧!

  (二)C

         小时候,经常无缘无故丢失一些玩具,然后翻箱倒柜的寻找,这些玩具似乎会在夜晚长出腿儿,满屋子溜达。很多时候,刻意去寻找它们,往往一无所获,而一旦放弃寻找,它们却会突然重新出现在某个地方,给我一点小小的惊喜。由此可见,寻找未必是有结果的。“结果”也未必是寻找唯一的目的,在寻找的过程中,不断有意外的发现,并收获道一些崭新的体会,也许,这才是寻找的本身。穷尽一身去寻找的人,最终总会在某一处寻回自己丢失的一切,而这个寻找的过程,是注定不会丢失的。

  (三)2N

           未来多长?在我看来就像是滑索一样望不见尽头,叫人害怕到达彼岸时会不见了什么。可是说出感慨正如与陌生人相遇并握手一般危险,令人警觉。特别是对于某些精神脆弱者来说....我说不清楚在哪次恒定而缓慢或升或降的运动中遭遇你这掌权者,你的强大与怠慢令人胆怯,你的城堡坚固封闭。然而我又不可能对传说中城中拥有无数财宝的传言,毫不神往。不可能对石头上镌刻的长生不死药方不屑一顾,不可能不愿站在城中心的空地上看到整个世界的过去,现在及未来,可是当我踏入城墙一步,如一瞬间悬在半空的物体,摆脱不了下落的必然,一去不复返。即便形式上并非如此,或许我会发现其实那里除了累累白骨,一无所有。

      “黄昏已经降临,请原谅我,黄昏已经降临。”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他望见海面上升起的圣灵拖着玄色的衣褶“而此刻我有看见一个新天新地,因为先前的天地已经过去了,海也不再有了”——《启示录:新天新地》

  (四)Parkour   飞檐走壁也是一种生活方式

       人类似乎总是在不断地挑战自我极限,无论是生理上的还是心理上的,有些人总是非常原意去尝试一切未知的可能。自然有时候会付出沉重的代价,但每一次的代价总会换来心的成果。而跑酷运动给我们带来的是什么?跑酷?如果你对这个词感到陌生,不防回忆一下Madonna的MV先!跑酷运动是一项源于法国的体育运动,参与者尝试用各种可能的姿势和最快的速度通过各种障碍物。而障碍物可以是任何的东西,所以跑酷运动通常能在城市中流行,因为那有许多各种形状的障碍物,大楼或是栏杆轨道。跑酷运动的参与者被称为“Traceur”这是一法语词汇,字面的意思是“子弹”。这是因为这项运动具有极强的速度感和目标性。对某些人,尤其是非参与者来说,跑酷是一项高不可攀的极限运动,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轻易尝试的。对其他跑酷运动的忠实爱好者来说,它是一项可与武术媲美的运动。跑酷运动需要相当强的心理和生理的奉献精神和投入力,因此许多跑酷运动的追随者,将跑酷看作是“一种生活方式”。

跑酷基本功:Turn Vault    平衡      underbar     Lache     翻墙     Arm Jump     cat jump      Prop    precision Jump     Tic Tac    没事就仔细观察你的猫

相关表演影片: 《Yamakasi-The Modren-DaySamurai》 《Banlieue》 《Jump London》 《Casino Royale》

如果你对跑酷也有浓厚的兴趣的话 请参阅 parkour.com

Are you going with me?

  (一)现状

        最近写不下东西,因为生活过的就像是一潭死水,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摄人心魄,浪漫滥情。我想造就这一切的根本原因就是这个了无生趣的季节,和我不太合群的性格吧。

        但是不行,因为有的人在这个时候却可以说出这样的话“思想独立并不等于孤单的生活,在人海中也并非意味着被芸芸众生所淹没,不意味着追求是瀚海寻针啊!In you image world 有许多更强的人等着你去超越,并不断寻求时机寻找关键路口超越最强的自己”——这个人的思想我佩服!于是某些时候,我就会问自己是不是确实喜欢寂寞而不是因为不得已,落拓一人的生活是不是真的适合我,或者是否适用于真实的生活中?思考总是不如人所愿般轻松....

        后话:你我的岁月还是如此的荒唐,但是都倔强到底

 (二)秋雨

        秋天的大连我总感觉雨水特别的多,好像夏天特意留下的。雨大的时候,会像浓雾一样稠密,直到视力所及的范围内没有了行色匆匆的路人,水花飞溅的车辆....雨稍小的时候,我便会,红熄绿亮,穿过马路安静的融入人潮。

        走在下雨淅沥的街上的确是一件让我兴奋异常的事情,而且越来越喜欢这样做,小时候是因为想把鞋底冲刷的干干净净,那时老觉得人身上最脏的便是长年累月跟地面亲密接触的鞋底了。如今长大了,因为儿时的那个习惯有了洁癖了,才发现其实人身上最肮脏的部位竟然是人体里最重要的那个器官。泯灭了良知的那些黑色的心灵即使被丢弃在大街上人们也会特别担心它们会亵渎了为身体洁净而甘愿奉献的一双鞋底。

        现在仍然喜欢漫步在淅沥的街上,但是动机已经没有儿时那么单纯了。看着冲洗地面后雨水纤纤溪流汇进下水道远离人群,心里有种说不出的一种类似欣慰的情结,虽然也知道一场小雨成为洗礼只不过是自己的一个小小的幻想,但也宁肯强迫清晰的大脑去相信那是真的。人生还是要有一些幻想的,起码作为一个暂时逃避的处所也好,能勇敢地直面生活中的残酷和多变的,真正意义上的强者毕竟只是少数,剩下的更多的人们为了避免太多的流汗、流泪甚至是流血便很自然地要幻想自己的乌托邦,比如我..

   后话:幻想是好的,可以做一个灰色的梦,让心灵萌芽,那也是一条出路。至少不用做无谓的挣扎吧。

  (三)曾经

        眼下我说的这个人在很久以前过了生日,我还和她吹了蜡烛,分两次。回忆总在渡过,而我们总是活在未来。如果仅仅是为了几根蜡烛而后发生的这样那样的事情,便借此想象自己终于可以成为那本永垂于世的小说的了,亦或者是想当然的认为只要原意的话,只要花一小点儿力气,变可以来一个媚雅的言情故事,随心所欲的运用那些偶尔未能抑制住的心潮起伏使然的停顿,在无关紧要之处加上着重号——大错!滥用比喻来驾轻就熟,一面卖弄风情让我产生往后逐渐憎衍出来的种种联想——太笨!

          我想你知道,即使是这样,你也不会成为那本永生永世的小说,哪怕是非得用上“永生永世”这样的字眼,我只是把这样的统统归结到荒谬的,略带嘲弄意味的情节,仅仅是作为一些遥遥坠坠的支离破碎的片段罢了。—— So sorry!

        后话:“曾经”,这个最容易让人产生怀旧情结的词语,不论多遥远美好的未来或多久的幸福的现在,最终都会被它默默的征服丧失一切的反抗力量。或者正是这个世界上最无奈最残忍最无路可退的词语。失去了曾经,然后就有了岁月如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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